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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装物联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被装物联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01-W1002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319,000.00元,贰佰叁拾壹万玖仟元整

采购包1:2,319,000.00元,贰佰叁拾壹万玖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319,000.00 元,贰佰叁拾壹万玖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该地址为《目录产品清单》申领地址,领取要求: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记录前往申领。申领时间:招标文件申领期间的8:30—11:00,14:30—17:00。未线下领取《目录产品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8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开标大厅(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开标大厅(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06-27 09:00:00

踏勘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具体地址联系潘先生)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611716768

要求:1.每家供应商至多来访2人,来访人员需持所在公司近半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1.投标供应商需线下领取《目录产品清单》,未线下领取《目录产品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领取要求及时间见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二)1.投标时请单独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便后期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2.根据“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之规定,为防止流废标,请各投标供应商谨慎选取投标产品。 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 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 ③“受处罚供应商”是指在军队采购网内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明确的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提供备份光盘或携带电脑现场刻录),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4.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为避免加密投标文件在上传时出现格式错误等突发情况,投保供应商可于开标当日提前到场(8时10分)也可于开标前1日在开标中心一楼大厅自助终端机自行上传加密文件; 5.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内容;逐项核对《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避免因编制粗疏错漏导致无法进入后续评审。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有1项不满足即投标无效,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之后重点核对以下内容: ①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 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 近一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 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等材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范围提供。 ②《投标文件》 对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项响应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6.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申领期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到大兴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领取《目录产品清单》,未领取的投标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7.在采购领域问题积弊整治期间,凡供应商或评审专家出现违规情形,一律顶格处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50978715/010-50978714

移动电话:010-50978715/010-50978714

传真:010-50978715/010-50978714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助理

联系电话:010-50978710/17710639139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助理

联系电话:010-50978710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