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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文化园建设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2025—JLNJLZ—G303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文化园建设项目(第一期)

二、项目编号:2025-JLNJLZ-G303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项目要求

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文化园建设项目(第一期)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之日起60天内完工

在某部约2400平方米场地建设文化园。需平整场地约800平方米,混凝土垫层约80立方米,现浇构件钢筋约7吨,建设水槽约145米、直径12米水池1座、安砌混凝土路缘石约45米;需铺装石材地面约290平方米、EPDM塑胶地面约390平方米、石材汀步约13平方米、石材台阶面约30平方米,走道及圆形区域铺装石板约415块;建设雕塑1座、石雕1座、弧形标识牌5座、方形立柱8座、方石桌及石凳2套、防腐木长凳10张、石材沟盖板约13米(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人民币64.860307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64.860307万元

4.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需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2、报价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报价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报价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报价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报价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报价供应商需提供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项目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0623日至06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报名供应商邮箱联系874818554@qq.com获取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填写后以电子excel文件格式与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谈判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874818554@qq.com。发送后报价供应商务必电话通知采购单位。

(五)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062309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21000分。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当天电子信息屏幕)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07021000

(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当天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王先生方先生

移动电话:18620836552 1867588561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严先生

移动电话:1324966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