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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谈-2025-18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嵩县政采谈判(2025)0007号-1 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益乐路39号1幢 401-1室 575,000.00 评审价格:5750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90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冬梅、杜建政、高兴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9,77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030102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嵩县闫庄镇政通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49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16号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666807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666807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