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招标公告(2025-JQXSCD-F1003)

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招标公告(2025-JQXSCD-F1003)

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招标公告

(2025-JQXSCD-F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发包,发包单位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

2.2服务地点:四川省。

2.3招标范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发包人赋予的四川省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若中标人因地域等原因不具备承接能力的,应当出具情况说明,由建设单位重新选取)。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中标人需根据国家、军队、行业和项目所在地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完成所承担项目质量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桩基、钢筋混泥土结构、钢结构、铝合金结构、装饰装修、消防、土壤、防雷、锅炉等以及符合国家和军队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测内容。

2.4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任务委托范围内全部检测服务完成之日止。

2.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本次招标范围所有费用的承诺下浮系数,不超过100%的下浮率均视为有效报价。

2.6中标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确定中标人。

2.7其他:

1)若上级出台新的工程发包相关规定,此次招标内容和结果与上级要求不符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活动,废止招标结果。

2)中标企业还应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3.1.2.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至少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设项目涉及其余必须进行检测但投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可自行组织分包。

3.1.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建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省外入川检测机构在本省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按照相应资质标准保证其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满足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并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入川信息,纳入本省检测监管体统,接受监督管理”的要求,省外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报名前完成通过入川报送(应在有效期内),确保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展质量检测业务并能够通过验收。

3.2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3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相关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4检测人员要求:

中标后配备的检测人员需取得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取样、见证、检测等主要岗位人员配置数量和资格应符合国家、军队、行业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定,且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5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开标当天前推3年)具有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含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业绩)。

3.6项目负责人要求

企业承诺在中标后在每承接1个项目检测任务时,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负责本项目检测任务相关事宜。

4.其它要求

4.1财务要求:

3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信誉要求:

3年(自开标当天前推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查询,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zjsc.mohurd.gov.cn)上查询,存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处于限制期。⑤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军/事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⑥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⑦在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联/勤保障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⑧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4.3投标人保/密要求:

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

4.4其它要求:

①承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与原件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包括隐瞒);若评标过程中被查实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予以招标人审查,若查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②承诺按照四川省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中标后可立即开展相关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并能够通过验收。③承诺在收集完成检测数据后,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的时限内提交有效的检测报告(如桩基静载检测、素土压实度检测、碎石压实度检测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军队、项目所在地既有相关政策法规及履约期间发包人上级和本级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情况,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不超过100%的下浮率均视为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本次招标范围所有费用的承诺下浮系数。

6.合同价格

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按当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最新取费标准明确检测项目单价[如: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引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等]。最终结算检测费用=实际工作量×检测项目单价×(1-中标下浮率)。如果当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没有相应取费标准的,则由招标人现场项目部、监理单位通过现地询价审定或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方式确定检测项目单价。

注:检测项目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运输、机械等一切与该项检测相关的费用,最终结算检测费用应当按下浮率下浮,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

7.投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将在评标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应当在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9.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样式。中标人应于中标后25日内完成履约担保缴纳,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开至2027年12月31日,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银行保函办理的,可先行银行汇款缴纳,银行保函办理完成后无息退回银行汇款。

10.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0.1报名时间及方式: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前报名,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可采取现地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2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3)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承诺书(详见附件1);

6)省外检测单位提供完成入川报送证明材料。

采取现地领取方式报名的,请于报名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现场报名。招标人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报名企业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某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预发包报名+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企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企业同步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报名地址;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企业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sdbgcfbs@126.com。

11.招标投标监督

入围企业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7-59561737。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7。

12.联系方式

人:周助理 028-67784274、13125051101;

马助理 028-67784274、1951189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