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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
采购内容: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建设、中心机房建设、业务管理中心补充建设等内容;②仓储信息系统集成改造,包括仓库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仓库三维建模,围绕信息化开展仓库数据建设等内容;③仓储安防监控系统集成改造,包括安防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周界防护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库房环境监测系统、数字广播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等内容,同步扩容现有监控存储容量;④仓储器材建设,配备电移动货架、四向穿梭车、多种不同类型叉车等设备器材,配置亮灯拣选提示系统、AGV叉车调度系统等实现自动出入库;⑤自动化库房建设,对重点库房开展自动化库房改造设计;⑥网络安全防护设计,开展通信网络、计算环境、应用与数据等安全防护手段建设。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2.本项目建设周期为7个月,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12月前。3.本项目由需求方于2025年7月10日位天津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要于2025年7月9日前报名并提出踏勘申请。4.若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具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建成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基础环境;开展仓储器材和自动化库房建设,提高仓库业务处理和综合保障效能;完善仓库安防监控、周界防护等软硬件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综合管理和预测预警水平。
需满足的要求:1.库区及库区内部信息网络覆盖全面,能够有效支撑仓库信息化应用。 2.集成改造综合管理系统。 3.能够为系统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合理配置和应用安全防护设备。
有意向供应商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材料核验备案,并现场领取技术参数文件。 4,382.79 2025年10月 一、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二、公示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天(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若供应商需进一步了解项目需求的,可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地领取具体初步参数要求并提出踏勘申请,参与7月10日的集中踏勘。需携带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资质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认证证书(或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8.保密承诺书(被授权人现场签署)具体初步参数要求可于7月1日至7月9日期间0800-1800(工作日)现场领取。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266975116 1886467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