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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38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33号-1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1,200,000.00 评审总得分:76.56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磋商文件 要求的内容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纲要印发之日止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元凯、魏玲霞、张小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728034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北京路农业大厦九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08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7层1706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