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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专用线维修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025-JL01-G1078)

铁路专用线维修整治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25-JL01-G1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路专用线维修整治项目施工(项目编号:2025-JL01-G1078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铁路专用线维修整治,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更换混凝土桥枕0.32千米,桥梁进行加固2处、填充加固护锥锥底315立方米,专线周边安装防护网6千米,浆砌片石护坡1000立方米,3处人行道口整治、重新铺设橡胶过道260米、道岔作业通道进行水泥硬化880平方米,整修铁路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控制价:416.9984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涵盖更换混凝土桥枕、桥梁加固整修、沿途安装防护网、浆砌片石护坡、人行道整修、附属设施整修等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且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无港澳台背景(提供承诺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北京市外施工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进京备案管理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61日至投标当日)承担完成过投资额40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 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网页截图或信用记录承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各投标人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1.时间:2025620日至20256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发送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采购单位邮箱:19903140901@189.cn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14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

邮编:/

联系人:黄先生

话:17812014012

监督人:武先生

话:153310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