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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5-JKHYJD-GC1001)

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KHYJD-GC1001

2.3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618-056006-3

2.4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5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8招标控制价:¥3962187.52元(大写:叁佰玖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贰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2)项目开标后,依托招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信用中国”征求查询网站等手段,核查各投标企业是否存在相互关联或相互控股等问题情形,并将核查发现的问题情形提交评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视情采取异地复审等方式,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复核审查,推荐异地邀请相关专家在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核验投标文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资格性审查错误的、符合性审查错误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的等问题情形,进一步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复核审查。

3)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的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2100:00至2025年071100:00

5.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5.3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5.4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5其他:已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ZBVT格式招标文件及XML格式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打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办公楼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PDF格式、ZBVT格式招标文件,点击其他附件下载即可获取XML格式工程量清单。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2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07110900分(北京时间)

6.3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4开标系统网址(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注: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投标人自行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认真学习《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1.cn/)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其他:

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8.联系方式

人:某单位

人:先生

联系电话:19893723923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人:张菊

联系电话:15009493737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刘先生18293726124

工程建设项目行为负面清单

一、违规行为

(一)招标代理

1.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投标人或者参与投标人围标串标;

2.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不得有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

4.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5.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不得接收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

7.与招标人、投标人建立良好的绿色交往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收受贿赂或组织请吃吃请;

8.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有以不正当理由妨碍投标人投标、影响招评标结果的行为。

(二)投标人

1.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

2.不得有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

3.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工程发包秩序;

4.不得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招投标、承揽工程;

5.不得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招投标、承揽工程;

(三)中标单位

1.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

2.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

3.不得有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4.不得有不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下、指示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等行为;

5.不得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贿串通,影响施工安全质量;

6.不得违法保密约定,发生失泄密问题;

7.不得有以不正当理由克扣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货款等行为;

8.确保每一笔工程进度款均用于相应工程项目,不得挪用相关经费用于别处;

9.所有工程项目变更要有依据和工程联系签证单,不得为建设单位提供与中标项目无关的工程建设服务。

(四)建设单位

1.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

2.不得有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

3.不得在工程发包活动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不得与招标代理、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与招标代理、投标人建立良好的绿色交往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收受贿赂、吃拿卡要;

6.不得有以不正当理由妨碍投标人投标、影响招评标结果的行为。

二、处罚措施

出现上述行为的各相关单位,一经查证,处以下惩罚:

1.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地方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相书面警告、1-3年或者终身禁止参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等处罚。并函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追究法律责任。

2.将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的公司企业及责任人,列入工程项目“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

3.发布处罚公告,逐级上报上级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4.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