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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OHF-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壁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OHF-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鹤壁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选取1家供应商进行副食品配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类、牛奶及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等副食品原材料的供应、运输、配送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河南省鹤壁市

淇滨区2处

河南省鹤壁市

山城区1处

河南省鹤壁市

鹤山区1处

河南省鹤壁市

山城区外围1处

服务期限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视履约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每次续签1年,但总期限不超过2年;如遇主副食品筹措政策调整或上级文件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

需求方拟采购两年内主副食配送及采购服务,主要包括主食类和副食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17.91万元/2年(本项目不设保底,据实结算。服务期内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考核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

3.最高限价(折扣率)90%。①按结算折扣率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结算折扣率。结算价为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实际供货价。②基准价:以每月25日鹤壁市裕隆超市(爱之城店)当日商品价格作为次月基准价。

服务期内所有货物的供货单价均按照中标折扣率优惠收费进行供货核算。中标后采购人仅以产品总价乘以折扣率进行支付(结算价格: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供货点位、货物成本、运输、售后、税收及合同风险等一切成本。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具备承担主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具备承担主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不小于1年的长期租赁协议复印件(协议中需明确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租赁起始及结束时间或租赁年限)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B座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0: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B座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9603920621
地 址:河南省 鹤壁市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18739237737、16650981372
地 址:河南省 鹤壁市
详细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4363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