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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管道处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25-JL03-F103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输油管道处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03-F103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备注

1-1

管道油料回收

22,161,806.25

1

1-2

管道无害化处置

25,584,154.08

1

1-3

其他项目(含储罐清洗及储罐拆除及站场工艺区无害化处置及管道附属设施拆除及其他费用)

24,103,160.44

1

其他费用含暂列金(环保费用)500万元,不作为此次报价竞争。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1,849,120.77元,柒仟壹佰捌拾肆万玖仟壹佰贰拾元零柒角柒分

采购包1:71,849,120.77元,柒仟壹佰捌拾肆万玖仟壹佰贰拾元零柒角柒分;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71,849,120.77 元,柒仟壹佰捌拾肆万玖仟壹佰贰拾元零柒角柒分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一、供应商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类)。【说明】如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或具备相同资质条件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④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备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说明】1.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属由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代缴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授权代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影印件(加盖公司印章)。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设计资质的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正式员工。三、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③如非联合体投标,此项不作为评审内容,联合体协议模板空白上传即可。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07-03 08:30:00

踏勘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系人:陈文卓

联系电话:13251474827/0979-8402154

要求: 报名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现场踏勘,有意向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可委托不超过3人(最好是含单位技术人员和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参与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模板请参考招标文件附件《__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用于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踏勘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联系人。采购单位提供现场踏勘通勤保障。供应商在现场踏勘期间的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供应商请于 2025年07月03日 12时00分00秒 前提交标前答疑问题,提交地点:可将答疑问题在踏勘时提交给陈文卓,也可发送至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19136229195@vip.163.com

(二)标前答疑会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00秒,联系人:陈文卓,电话:13251474827/0979-8402154

(三)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以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须符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要求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牵头人对本项目服务设计和服务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人员等管理负总则;采购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项目支付和结算,联合体牵头人与各成员之间进行项目支付和结算;联合体牵头人,须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招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应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承担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连带责任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含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完成在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登记注册(含CA申领等),未注册的可能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通用文件-10.4条内容的解释说明如发生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我站将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因线上标采购机构无法获知报名供应商名单,故无法书面函告,军队采购网平台会通过自动发送短信的方式提醒各报名供应商项目变更,请各供应商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采购网是否有该项目的更正公告。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助理(项目负责人);贾助理

办公电话:028-86579006

移动电话:19136229195;1538812694

传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副站长

联系电话:0891-6738957,18989988786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电话:0891-6581439 15339816073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