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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公安局黄沙铺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通山县公安局黄沙铺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TSZX-202403ZC-008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4-2024-00019
  3. 项目名称:通山县公安局黄沙铺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
  4. 采购方式:
  5. 预算金额:22.45(万元)
  6. 最高限价:22.45(万元)
  7. 采购需求:多功能办案智能柜、一体化智能云审讯主机、手持安检器、温湿度显示屏、操控终端、电子转换设备等1批(具体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 方式:1.凡有意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询价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6日00点00分
  2.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
  3.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报名费)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5号
    联系方式:189866360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十一楼)
    联系方式:0715-206777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霞 方家义
    电话:18986636081 /0715-206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