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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实训基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实训基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DY-20250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实训基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企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区竹塘路与昌言路交汇处城北新天地9#121号

    成交金额:4486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48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实训基地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第6.8条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第25项要求: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由于宁国市境内没有化工园区实训基地,所以根据文件要求,需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实训。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亚明、李金祥、章昭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23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806150、0563-417027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23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0563-4806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金女士

    电 话:0563-4806150、0563-4170275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最后报价表.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