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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5-JKELJN-G4012)

工程监理服务(二次)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对 工程监理服务(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JKELJN-G4012)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选取一家工程监理公司,负责我部1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工程规模:年度工程总投资规模约700万元。

(三)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内

(四)服务费用:按照工程造价比例记取,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在3.3%费率基础上给予优惠,最大下浮率不超过60%

(五)评审方法:最低价法。在符合资格条件,满足服务与商务条款基础上,按照下浮率高低推荐有效报价供应商,若出现下浮率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随机抽取1家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服务要求

①采购单位提出监理需求后,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在工程开工前2天内派出1名具备中级或初级以上工程监理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进驻施工地点,参与工程建设监理。

②除按规定支付的监理费用外,供应商进行监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③供应商进行监理服务时需配合采购单位正常管理,提前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按照工程项目收费,供应商提供监理服务的工程项目完成结算后,供应商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等结算凭据,采购单位接到结算凭据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理费支付。

2.签订合同签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叁仟元(小写¥3000.00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四)特殊无效报价情况

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具体地址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获取。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63016时前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1,必须胶装或装订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仅需递交正本1份)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伊先生

联系电话:153311030100531-51699090

纪检部门监督电话: 0531-516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