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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5-JLBFOI-G1016)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5-JLBFOI-G1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二次)已由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采购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2.5 项目地点: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图们、龙井、和龙、安图、二道白河等甲方指定地点)。

2.6计划投资:1422668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7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8投标单位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3.9投标单位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3.10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623日至2025627日,每天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553139875@qq.com

需提供下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3.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7150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5211号五环国际大厦161609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3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采购单位

址:吉林省延边州

联系人:王助理

话:153313023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c址:长春市亚泰大街5211号五环国际大厦1609

联系人:曹常虎、杨青

联系方式:0431-7777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