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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馆二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WTJFC-G3004(Z))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史馆二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TJFC-G3004(Z)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天津市

2.采购预算439993.00 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1个日历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采购范围:本项目主体为史馆提升改造相关建设,对内部展陈进行布置、新增。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和采购文件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审计报告中,如期初数与上年度期末数不一致,请在附注中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报价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后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单位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军队采购网注册截图,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8.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详见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6月27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
踏勘地点:另行明确;
踏勘范围:项目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供水供电设施等;
踏勘人员:采购单位代表、报名成功取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与项目投标、实施有关的人员);
踏勘注意事项:1.遵守现场规定,按照安排的地点、顺序和要求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私自更改踏勘地点踏勘顺序;
2.对现场踏勘中获取的信息和资料,投标人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请探勘人员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资料,以便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4.对踏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可于踏勘后3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单位邮箱,采购单位将会在收到问题后3日内统一答复;
5.投标人未参加现场踏勘,视为对踏勘现场已充分了解,不得以现场情况与谈判文件不符为由提出异议或索赔。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9851509333@163.com。(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提醒022-51893145)。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2-51893145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2-5189316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2-5189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