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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供应2包二次招标公告(2025-JWYZDA-F1001(02))

副食品配送供应项目2包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供应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WYZDA-F1001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02

副食品配送供应项目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盘锦市(2个供应点)以及凌海市(1个供应点)

1

说明:

  • 采购划分:蔬菜、水果、坚果、菌藻、豆及豆制品类(简称果蔬豆包),年度采购金额约1000万元。计划共入围“3+1”家供应商,其中3家为首选供应商,1家为备选供应商(当出现涉及合同约定或法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启用备选供应商);
  • 定价原则:配送价格不区分供应点定价,执行统一配送价格。由询价小组会同中标供应商对驻地(盘锦市、锦州市)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副食品种类进行考察,以(盘锦市、锦州市)驻地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副食品种类平均售价为基准价,驻地(盘锦市、锦州市)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副食品种类,以辽宁盘锦市和锦州市大型连锁超市(盘锦市全都有、盘锦市香橙源生鲜连锁超市、盘锦市百都商厦、锦州市大润发、锦州市比优特超市、凌海市鑫大刚生鲜超市6家)零售价进行实地调查,以上六家超市销售同品牌、同规格、同质量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价(不含打折和促销价格),其中:4家(含)以上均有商品基准价定价为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剩余超市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3家(含)至2家(含)以超市平均价为基准价,招标单位因其他原因无法组织市场考察时,供应价格按照前一次市场考察确定结果继续执行,直到下次市场考察为止。或者由中标单位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与招标单位询价小组进行视频连线,现场核定副食品价格,中标单位参照询价结果及中标优惠率确定配送价格,若部分商品长期(1个月(含)以上)进行打折、促销,其商品基准价以打折、促销价格为准,具体配送副食品价格必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通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地调查,遇有价格大幅波动,随时组织市场调查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支持个体户投标

2.项目预算:1000

3.最高限价(投标优惠率):优惠率10%(不含)以上;

4.计划共入围3+1”家供应商,其中3家为首选供应商,1家为备选供应商(当出现涉及合同约定或法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启用备选供应商)

5.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发布中标公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624日至7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二)申领地点:haohao2097@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aohao2097@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729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729930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729930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某部

人:张先生

话:0427-2315351911375

址:辽宁省盘锦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427-2315351911242

采购机构: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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