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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2025学年-2026学年食堂劳务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TFSCG2025-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2025学年-2026学年食堂劳务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二章 采购需求六、经费支付中的(1)计算式:食堂劳务经费(一学年)①食堂劳务费用=食堂劳务合同价-(5%满意度考核经费)
②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费用-(5%日常管理考核费用/10个月)÷10个月÷35人×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
①食堂劳务费用=食堂劳务合同价-(5%满意度考核经费)
②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费用÷10个月÷35人×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应日常考核罚款费用
2第二章 采购需求八、日常督查管理考核细则详见原采购文件新增1.9因食堂劳务人员尽职和管理不到位。引起食品安全事故或引发重要事件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采购人有权单防终止合同。
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4履约保证金8.4.1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按本条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扣除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8.4.2如果中标人没能按第8.4.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将标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8.4.3在履约期间,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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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4.款项支付中的(1)计算式:食堂劳务经费(一学年)①食堂劳务费用=食堂劳务合同价-(5%满意度考核经费)
②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费用-(5%日常管理考核费用/10个月)÷10个月÷35人×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
①食堂劳务费用=食堂劳务合同价-(5%满意度考核经费)
②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费用÷10个月÷35人×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应日常考核罚款费用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8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利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90606

质疑联系人:赵郁雄

质疑联系方式:13867098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戈岙湾7号7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秋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83895

质疑联系人:项巧俊

质疑联系方式:159908392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682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