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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2023年12月26日 16: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电动车辆/其他电动车辆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6:10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30
预算金额¥4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娜
项目联系电话13810630347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娜 13810630347
附件:
附件1采购公告-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pdf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GGJ-BJ22-231217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娜

项目联系电话:138106303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娜 1381063034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GJ-BJ22-23121747

项目名称:某单位北京和海南地区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46万元

采购需求:为维护某单位北京地区和海南地区办公秩序、加强内部保卫,解决人员摆渡需求,决定采购电动巡逻车和电动摆渡车。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报名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需供应商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系统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7085LBm8,公司信息提交报名资料,同时将标书款按以下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三旗支行

银行账号:0200240109200060854

汇款后将汇款回单发送邮箱至99749323@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标书款。未按以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将导致投标报名不成功,提交成功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投标报名有效性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正确的报名资料及标书款汇款底单为准。审核通过后凭借“项目口令”自行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PDF格式)。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线上应正确填写单位名称、税号及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系统将电子发票自动发送至供应商预留的邮箱中。

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售后不退。未向招标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自主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3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4层第二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