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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处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意向公开

处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某处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需求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处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对现有某处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见附件1

420

2025.08

一、项目名称:某处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二、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三、采购需求明细

详见附件1。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武器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一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五、意见回复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的质疑意见和合理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请在公示期内采取平台反馈、邮寄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单位递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公告下方下载。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武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8659

移动电话:15331036039

电子邮箱:binni2012@qq.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

七、监督人联系方式

人:焦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8683

移动电话:13161596279

电子邮箱:1176597310@qq.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