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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5-JLZLCA-W1001)

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5-JLZLCA-W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ZLCA-W10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副食品采购的供应、运输、配送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本次招标采购涉及某单位所需猪肉、牛羊肉类副食品供应,所采购的副食品共1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货物名称

供货区域

质量要求

供货期限

1

猪肉、牛羊肉类

主要位于河南省信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蔬菜、畜禽肉和水产类等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如纳入区域筹供等,可提前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副食品)采购或生产、装卸、运输、配送、验收及招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项目预算:约1000万元(据实结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以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五)在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提供所供相关产品(猪肉、牛羊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报告等证明资料,并提供所供相关产品(猪肉、牛羊肉均可)购销协议及购销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本项目须提供2025年5月1日(含)至5月31日(含)内任意5份以上(含)(包含所投包任意品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购销协议及购销发票或银行转账等证明资料与合格证时间相对应。

3.投标供应商承诺响应和完成应急采购任务。(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须在信阳市范围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①100平方米以上(含)实体经营场所或仓库;②50平方米以上(含)的冷库;③3辆以上(含)冷藏配送车辆;④3名以上(含)进入我部单位服务的正式员工。(①、②项须提供清晰的场所、仓库、冷库的照片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租赁仓库提供2025年5月31日前(含当日)签订且至少能够延续至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租赁合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以及至少1笔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有效银行转账流水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日)的流水一律视为无效)。③项须提供车辆实景照片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自有车辆须为投标供应商或法人名下车辆,提供车辆年检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租赁车辆提供2025年5月31日前(含当日)签订且至少能够延续至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租赁合同、至少1笔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有效银行转账流水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日)的流水一律视为无效)、租赁车辆年检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④项须提供3名以上(含)拟进入我部单位服务的正式员工的有效劳动合同、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入岗当月起至2025年4月的缴纳证明)。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备案,未完成的其投标无效。(提供已注册登记界面截图。如有需要,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现场需与投标供应商核实入库真伪)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25日至2025年 71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

注:网上审核企业提交资料,对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报名不予通过;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报名审核依据,凡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发送邮件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包号(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某单位采购机构向报名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某单位采购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联系人:贾先生,17634473917,采购机构邮箱:1049921452@qq.com,递交报名文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贾先生

报名审查采取即报即审方式,各报名企业以我方发送《报名通过函》为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竞标企业有关联关系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我方处罚权益。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投标单位缴纳的至少连续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如无授权人则需提供法人本人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4.非外资企业(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特定资质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通过报名审核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注意事项

(一)若投标供应商进入投标阶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招标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五)申请人有疑议,应以正式形式按流程向我部询问,并对所提疑议负责,发现诽谤、抹黑、串通、故意夸大、威逼利诱、不正当竞争等恶意行为,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六)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某单位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贾先生、张先生 电话:17634473917、13849769473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4号

人:吴女士

电话:18530056373

3.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18837691770、176337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