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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排放清单数据核算质控及网格化清单绘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融合排放清单数据核算质控及网格化清单绘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25

项目概况

融合排放清单数据核算质控及网格化清单绘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4323
项目名称:融合排放清单数据核算质控及网格化清单绘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6000
最高限价(元):71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开展融合排放清单活动数据的核算及质控

1.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朝阳市全域,基准年为2023年,依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朝阳市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排放源适宜的排放量计算方法、排放系数及相关参数,开展朝阳市全市及各区县排放清单活动数据的核算,主要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扬尘源、废弃物处理源七种排放源活动数据核算。

2.根据朝阳市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质控技术方法,对朝阳市融合清单编制开展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重点是本地排放源确定、活动水平数据收集和整理、排放量计算和清单结果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协调性。

★二、融合清单整体结果审核和不确定性分析

1.依据完整性、一致性和合理性原则,对朝阳市2023年融合清单结果进行审核。一是数据完整性。行政区域、排放源是否全面覆盖,重点源是否全面无遗漏,对区域指标值为零或为空的数据重点审核。二是数据一致性。主要审核区域、行业等能源消耗量、主要产品产量、溶剂使用量、机动车保有量、常住人口数量等汇总数据应与统计、城建、行业协会等权威管理部门掌握的社会经济宏观数据保持合理的逻辑一致性;主要是审核汇总表数据是否满足数据表内、表间逻辑关系以及指标间平衡关系。表内逻辑关系是指同一数据报表内指标间的逻辑性关系。

2.开展朝阳市2023年融合清单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确定清单中单个变量的不确定性,如活动水平、排放系数、去除效率数据等的不确定性;将单个变量的不确定性合并为清单的总不确定性;识别清单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以辅助确定清单质量改进的优先顺序。

★三、绘制1km×1km分辨率网格化清单。

根据确定的核算方法和活动水平数据完成各领域数据核算工作,完成融合清单排放量核算。在朝阳市融合清单的基础上,依据《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高空间分辨率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网格化技术指南(试行)》,空间尺度上,结合不同排放源不同网格化分配参数,点源基于地理位置(坐标)信息,移动源基于分等级道路路网和实际道路车流量分布信息,农业源等面源基于行政区划、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地理分布信息,居民生活源等面源基于单位网格人口、GDP等矢量地理空间信息,形成分辨率为1km×1km的网格化清单;时间尺度上,根据获取到的具有时间变化特征的数据将不同排放源的年排放量分配到多时间尺度,以反映污染物排放的时间变化特征,最终利用平台形成高时空分辨率网格化排放清单。

★四、成果要求。

1.《朝阳市融合排放清单结果及排放特征分析(2023年度)》;

2.《融合清单各排放源结果与特征分析(2023年度)》;

3.《融合清单结果校验与不确定性分析(2023年度)》;

4.1km×1km 分辨率网格化清单;

5.编制过程形成的其他数据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2、供应商应制定进度保障措施,确保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内容。

3、供应商应制定重点、难点分析方案,提出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给出应对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30日前,提交《朝阳市融合排放清单结果及排放特征分析(2023年度)》、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融合清单结果校验与不确定性分析(2023年度)》、《融合清单各排放源结果与特征分析(2023年度)》、1km×1km 分辨率网格化清单等成果。并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2号
联系方式:张连政024-6278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薷心
电话:024-225167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