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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5年度零星项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招标公告(2025-JKDLZE-G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2025年度零星项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项目编号:2025-JKDLZE-G100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年度零星项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KDLZE-G1003

2.3工程特征: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单项预算不超过100万元的零星整修项目

2.4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标段)估算价:约400万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年度预算为准。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招标范围:遴选三家供应商,负责我单位单个项目不大于100万元的零星工程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公司最终审核确认后的结算审定价。

(1)房屋治漏、整修,室内粉刷、装饰装修、设施改造,室外屋面、墙面修补,房屋附属配套设施整修等;

(2)场内路面、场坪、护坡、围墙等构筑物的整修改造;

(3)场内公用供水、供电、供暖、照明、消防、排水、环保污水治理设施整修改造。

2.8工程质量:施工项目达到国家和行业建设合格标准

2.9其他要求:本项目入围3家供应商;

2.9.1投标供应商通过初步审查的数量达到9家(含)及以上,则选取3家中标人。否则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需缴纳的投标人请提供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2022年0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记录,未被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为投标被限制的行为人,未被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开处罚(被限制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4投标人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人员要求:

3.7.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在项目实施期间按要求驻场,驻场率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2)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社保缴纳主体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单位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3.8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一份类似业绩合同(①施工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金额及内容应清晰可辨)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对应项目至少总合同金额30%的支付款项转账凭证或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9投标人未在招标人采购黑名单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否决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格条件及excel版供应商登记表),报名邮箱:gctbyx123@163.com。

5.2.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2.2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件附件2:excel版供应商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提供电子版登记表即可))。

5.2.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五楼第二十四评标厅。

6.3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五楼第二十四评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8193190619

纪检监督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932-692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