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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白岩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422826202506000417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5-00443
  3. 项目名称:白岩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4. 采购方式:
  5. 预算金额:96.670385(万元)
  6. 最高限价:96.670385(万元)
  7. 采购需求:加气站至天龙界沿线部分道路改扩建约753平方米,沿线立碑改卧碑回填墓地约13座,绿化建设面积约870平方米,新建279平方米的生态停车场一处,建设约80立方米干砌石墙及浆砌挡土墙,新建约10立方米蓄水池一处,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中小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培训考核合格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项目经理(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本单位鲜章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③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相关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进场施工前,应向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 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6日00点00分
  2.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点00分
  3. 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上述网站。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前胜路60号
    联系方式:0718-68225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718-66550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8-682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