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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榕城海关清荣办公区技术机构配套中央空调更新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榕城海关清荣办公区技术机构配套中央空调更新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榕城海关清荣办公区技术机构配套中央空调更新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25-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停、王臣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女士0591-63079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停、王臣虹 0591-875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榕城海关清荣办公区技术机构配套中央空调更新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RWZB-2025-125

2、比选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项目一览表

3、比选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购买时间:2025年6252025年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3.3购买方式:转账报名方式:供应商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需在转账后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rwzb@163.com)并及时致电0591-87512357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未缴费购买比选文件和未与项目经办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报价,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比选文件售价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74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7409: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比选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99号

联系人及电话:姜女士0591-63079962

8、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12357

联系人:林停、王臣虹

电子信箱:fjrwzb@163.com

9、报名费、比选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00028500520010001

10、特别提示

10.1潜在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比选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0.2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0.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附:

比选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比选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比选保证金(元)

1

1-1

榕城海关清荣办公区技术机构配套中央空调更新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188100

1800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整地完成全部服务的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他人,若发现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81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