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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河套学院窗帘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深圳河套学院窗帘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50005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河套学院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7日8:30(北京时间),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8:3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2.原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相关时间更正为: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7月2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7月4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及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五、技术要求偏离表作如下更正:

货物名称

原招标技术要求

更正后的招标技术要求

高遮光卷帘

★1.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均符合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2)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或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若送检单位(委托单位)是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

3)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4)检测报告中“检测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品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T 18885-2020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检测标准。

1)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2)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或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若送检单位(委托单位)是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

3)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4)检测报告中“检测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品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布艺窗帘

★2.8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 18401-2010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检测标准。

★2.8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T 18885-2020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检测标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下载附件中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用该版本重新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河套学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红棉道6号
联系方式:0755-23516962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6580001、0755-8658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5-86500057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