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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2024-JKFYWT-F1001)(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编号:2024-JKFYWT-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合规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任务

山西省运城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年+1年模式

具体见招标文件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3.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采用百分比下浮制,下浮率=1-收费比率,0%≤下浮率≤20%,基准价格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

4.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中标人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在山西省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开评标场所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响应委托任务,并满足军队有关要求。

特别注意事项:为响应相关政策,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请各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详情请查询2023313日于《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

供应商授权代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随身携带已注册成功的截图(登录供应商系统后在基本信息维护查询)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15日至111,每日上午8:1011:20,下午2:405:2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请勿重复发送邮件。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359394264@qq.com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提供同等效力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本人前4个月内(不含报名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名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同时提供:①投标场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②提供固定人员名单和前4个月内(不含报名当月)连续3个月在太原市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名固定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③确保能及时响应委托任务,并满足军队有关要求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298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299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定地点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299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指定地点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任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1863630929318555217575

    址:山西省运城市指定地点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丁先生

办公电话:1893749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