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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C04-W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C04-W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LED视频显示屏

GB/T 43770-2024

1

签订合同后60天

四川省成都市

2

LED字幕显示屏

GB/T 43770-2024

1

3

视频会议摄像

GB/T 16697-2017

2

4

MCU设备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GB/T 21642.3-2012

1

5

图像处理器

GY/T 253-2011

1

6

视频会议录播设备

支持音视频采集、音视频编解码、音视频处理、视频录制、功能。

1

7

调音台

SJ/T 11524-2015

1

8

功率放大器

ST/T 10406-2016

1

9

音箱

SJ/T 11523-2015

1

10

音频处理器

GB 4946.1-2022

1

11

LED舞台灯

GB/T 32486-2016

1

12

LED灯控制台

不少于512个DMX控制通道,可编程控制LED舞台灯。

1

13

电源时序器

8路以上220V交流电力接入控制。

2

14

线缆辅材

支持会场综合布线。

1

15

木质板材辅材

GB/T 18103-2022

1

16

钢架结构辅材

GB/T 36731-2018

1

17

硬件设备集成服务

分别集成音频系统、视频系统、拍摄系统、灯光系统。

1

18

软件部署集成服务

实现所有系统后台控制集成和统一调度功能。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最高限价/预算2,000,000.00元超出报价视为投标无效。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6 27日至 7 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携带电脑前来领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 7 17 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 7 17 940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北泉路777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7 17 940(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北泉路777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潘女士、张女士

办公电话:028-64505345028-6450534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隋先生

办公电话:028-6450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