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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812024000015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慷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韶山路三段87号2幢四层办公 1,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慷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广汉市全域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GH 1002-199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1999)、《测绘产品质量品评定标准》(GH1003-1995)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广汉市全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并对相关宗地进行地籍调查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资料收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结果、每宗地提供不少于3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2000 坐标)宗地图等 1,1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翔刘茂明马跃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2.成交金额: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财建[2009]17号)》收费标准下浮50%。结算时按宗地实际测绘数量结算,若结算时总费用超过110万元的,按照110万元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西4段

联系方式:周老师;0838-522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徐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35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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