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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库室建设、维修招标公告(2025-JWHBXJ-G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装备库室建设、维修项目(2025-JWHBXJ-G1002)。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开标当天查询)

3.5投标人(投标人)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投标人(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

发售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38号百度空间大厦1101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

以上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所有证明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招标文件购买申请书、申请人全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并盖单位公章,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不正确,导致收不到招标文件和有关通知,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备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17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38号百度空间大厦1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石家庄市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633010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38号百度空间大厦1101室

联系人:王素伟

话:0311-89292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