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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公寓标准化装修项目更正公告(2025-JWHBBD-G1002)(第1包)

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为: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装饰、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1.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6项目开标前投标人需要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