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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更正公告(第三次)(2025-JQ03-F1071)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2日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2025-JQ03-F1071),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更正: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Q03-F1071

三、更正内容:

本次更正公告在上次更正公告基础上将更正内容第八点由“数量”修改为“金额”,已在下文标黑标粗,请各位供应商注意!

1.将技术评审表/场所设备:“投标(报价)供应商具有2个开标大厅、4个评审会议室、1个监控室、1个专家休息室的得2分,每增加1个开标大厅或2个评审室的加1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提供相关图片证明)”修改为“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所投包省级区域范围内具有2个开标大厅、4个评审会议室、1个监控室、1个专家休息室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每增加1个开标大厅或2个评审室的加1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投标时提供承诺;同时承诺排名公布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拟用于服务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清单,对应图片等场所信息)”。

2.将第五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五个包的“交付时间/服务期限”由“/”修改为“服务期限为3年,总体框架协议一年一签。”

3.交付清单删除“数量”一栏。

4.附件1-1-1、1-1-2及附件1-1-3开标一览表格式发生变化,详见本公告附件。

5.附件1-2-1、1-2-2及1-2-3价格构成表均删除“计量单位”、“数量”、“总价”栏目。价格构成表中的单价即为报价。

6.将技术评审表中技术人员1-4条“本单位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修改为“投标(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7.将商务评审表业绩1修改为“1.比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的招标代理项目的数量,最多提供5个项目,超过5个的以前5个为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的,以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代理具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不低于代理服务费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代理服务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提供招标代理框架协议的,以框架协议复印件、代理具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不低于该代理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招标代理项目资料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

说明:
①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中标通知书的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或费用测算页,支付方式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复印件含协议首页,费用测算及支付方式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③每份项目资料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用于第1项评审的合同或框架协议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

④框架协议或项目代理合同中,明确由其代理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支付方为中标供应商的予以认可。

⑤提供代理服务合同或招标代理框架协议中无法体现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代理服务费计算过程的说明。

8.将商务评审表业绩2修改为“2.比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的招标代理项目的金额,最多提供5个项目,超过5个的以前5个为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的,以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代理具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不低于代理服务费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提供招标代理框架协议的,以框架协议复印件、代理具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不低于该代理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

基准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招标代理合同或框架协议中代理服务费的合计最高金额;业绩得分=项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

说明:
①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中标通知书的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或费用测算页,支付方式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复印件含协议首页,费用测算及支付方式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③每份项目资料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用于第1项评审的合同或框架协议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

④框架协议或项目代理合同中,明确由其代理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支付方为中标供应商的予以认可。

⑤提供代理服务合同或招标代理框架协议中无法体现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代理服务费计算过程的说明。

9.关于技术评审表/技术人员1-4项评分:同时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职称与学历的技术人员可重复得分。但同时具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只计最高技术职称得分;同时具备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技术人员,只计最高学历得分。

10.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5年7月3日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开始时间由“2025年7月3日8时30分”修改为“2025年7月11日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7月3日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四、联系人:

助理(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86598634(联系人办公电话);028-86598675(服务热线值班电话)

移动电话:15108304682

传真:028-8659869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彩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