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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升级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HLJ2025HG/007

项目名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升级改造服务,含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设备调试、平台接入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

核心产品

(是/否)

1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综合信息系统

1

2

管理网关

1

3

综合信息管理模块

1

4

入区登记系统

1

5

拾音器

47

6

人证核验终端

1

7

电子签名、指纹捺印设备

2

8

入区登记操作终端

2

9

无感定位设备

1

10

无感定位分析设备

1

11

无感定位分析模块

1

12

人员轨迹定位管理软件

1

13

信息采集系统

1

14

4K全景人体结构化摄像机

8

15

人脸抓拍摄像机

3

16

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

1

17

信息采集模块(生命体征监测)

1

18

信息采集终端

1

19

安全检查系统

1

20

安全检查终端

1

21

安检门

1

22

审讯管理模块

1

23

智能化门禁

12

24

信息指示终端

16

25

随身物品保管系统

1

26

随身物品管理终端

1

27

人脸随身物品柜(主柜)

2

28

人脸随身物品柜(从柜)

4

29

环境全景摄像机

4

30

指挥终端

3

31

合成作战显示终端

18

32

解码拼控一体云主机

1

33

远程指挥系统(领导决策室)

1

34

会议指挥显示终端

1

35

远程指挥终端

1

36

智能存储模块

1

37

数据接入终端

1

38

数据汇聚终端

12

39

机柜

4

40

审讯系统应急电源

1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若需要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份;3.投标人通过邮件方式报名,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3 节能环保要求

1.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4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 第1号)要求。

1.5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1.6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田地支行

银行账户:3500020109200021091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王先生、马女士、马先生

电 话:010-82582703-805/816

传 真:010-82582703-876

电子邮箱:hxjchlj@bjhxjc.com.cn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7号曼哈顿公寓12K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马先生

电  话: 010-82582703-805/8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4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451-86426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7号曼哈顿公寓12K01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马女士、马先生010-82582703-805/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马先生

电 话:  010-82582703-80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