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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粒子图像测速(PIV)系统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MCC-ZC25-07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粒子图像测速(PIV)系统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交货期(含安装)、付款方式

原内容:

1. 交货期(含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2.付款方式

进口产品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乙方中标金额5%(¥ 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将中标标的金额的100%(¥ 元)的货款支付到丙方账户,由丙方根据外贸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给乙方指定的境外供货商XXXXX,并完成货物进口到货事宜。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的验收报告。所有货物质保期内合格且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经甲方用户老师同意后,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注:履约保证金比例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更正为:

1. 交货期(含安装):

国产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进口产品:中标单位应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办理后9个月内将所供商品按时、安全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采购人验收。

2.付款方式

进口产品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乙方中标金额5%(¥ 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将中标标的金额的100%(¥ 元)的货款支付到丙方账户,由丙方根据外贸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给乙方指定的境外供货商XXXXX,并完成货物进口到货事宜。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的验收报告。所有货物质保期内合格且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经甲方用户老师同意后,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注:履约保证金比例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买方收到卖方发货通知后按货物总值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议付(包含但不限于装箱单、货运单、发票等),剩余10%货款凭卖方及最终用户签字的正本验收报告议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010-644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联系方式:刘亚运、孙恺宁、吕家乐 010-82370045,FC@zbbmcc.com(保证金、发票等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运、孙恺宁、吕家乐

电 话:  010-61196355 lyy@zbbmcc.com(仅限采购文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