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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机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机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

机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二、技术要求

勘察设计对象主要包括1个新建屏蔽机房(面积约170㎡)和1个在用机房改扩建(改造供配电、空调制冷、综合布线等),服务要求:

1.提供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屏蔽机房楼层承重检测报告;

2.开展现地勘察,提供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标准需符合GB2887、GB50174、GB50311-2016、GJB5612A-2021等标准要求和相关规范:①提供项目设计的初步方案,包括围绕机房、供配电、环境、动环监控、安全保密、机房防护、智能运维等建设内容②提供项目的设计图纸,对所需材料、设备、布线、工艺等进行详细说明③提供设备及工程量清单;

3.配合拟制采购需求,负责采购需求(技术方案)意向公示和市场调查反馈的意见建议的解释(采纳)工作,设计成果文件的专家评审论证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抽取不低于3名专家);

4.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参与项目验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家GB2887、GB50174、GB50311-2016等标准规范,具有数据中心(机房)设计经验,获得相应资格(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报价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其它符合勘察设计需要或国家(军队)标准规范要求的内容。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预算。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算¥108,680元,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投标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和采购文件约定完成设计成果文件提交后,需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后续建设实施的采购需求拟制、专家论证和验收,待项目最终验收完成后(机房建设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采购单位在30日内按合同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设计服务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①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一级)保密资质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或系统集成相关设计资质。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7月

五、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包括但不限于性能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描述,预算安排、实施周期、经费结算等是否切合实际等),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话确认

主题:机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意向反馈。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 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单位公章的附件“意向反馈表”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675847331@qq.com。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022147/18987427177((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六、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刘助理 1587793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