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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2025-JQWSXW-F1004)

某单位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5-JQWSXW-F1004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某单位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2025-JQWSXW-F100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年度零星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7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投标报名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316593994@qq.com。《投标报名申请书》样表详见附件,相关资料为:1.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账号信息等;5.《保密承诺书》(样表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军队采购网。

注意:

1.投标文件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中途离场的,视为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中标候选人未派员参加定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定标程序和结果。

2.进入开评定标场所后,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禁止拍照。

3.投标文件因承诺书或截图不准确或有错漏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要求投标人补正。避免投标文件因此类非实质性原因被认定为不合格,导致流标。

4.投标人投标结束后须彻底销毁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资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包含1项建设任务,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投标企业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投标企业不得与监理单位同属一家总公司。

1.2要求工期:工期要求按各项目工程另行约定。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某单位零星修缮工程使用,服务范围为招标人单次10万(含10万元)以下零星修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建筑电器、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等。)施工范围内工程的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服务期限为2年,项目每年估算50万元(每年结算50万元为未知预估,以实际结算数字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当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金额不足或超过50万元的风险),工期要求按各项目工程另行约定,视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续签,一年一签。

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部分服务内容,相应费用应在合同价中扣减;发包人不承担因取消部分承包内容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增加部分服务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示和合同约定完成增加部分的服务内容,增加部分的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计取,发包人不承担因增加部分服务内容对承包人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

4.1.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企业状态截图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02271日以来(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招标控制价)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plap.mil.cn/;IP地址:http://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上述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关键页)。须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截图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2信誉要求:

4.2.1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不得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4.2.2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2.3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

4.2.4未处于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且在限制期的;

4.2.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且处于限制期的(以采购网平台供应商检索结果为准)

4.2.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限制期的;

4.2.7投标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的;

4.2.8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以采购网平台供应商检索结果为准);

4.2.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人仅须以《信誉承诺书》的形式对以上要求作出如实承诺即可,《信誉承诺书》的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须提供满足信誉要求4.2.5、4.2.6、4.2.7条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鲜章)。如公示期内被人举报或后续发现前期招标过程中存在以上情形,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

4.3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4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含港澳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要求提交《保密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三资”投资背景、无外商投资背景和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无外商投资背景和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企业保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材料、《保密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4.5.1项目经理要求:须明确1名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在零星修缮工程施工期间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常驻施工现场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5.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在零星修缮工程施工期间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仅须以《工作经历承诺书》的形式对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作出如实承诺即可,《工作经历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如公示期内被人举报或后续发现前期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注:投标人仅须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响应承诺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若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承诺书须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加盖公章(鲜章)

4.6.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管理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其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6.2若投标人中标,须在进场前向发包人报审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备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企业名称一致。

4.6.3若投标人中标,须在接到发包人指示后14天内按投标承诺配齐管理人员并到位履职,否则视为违约。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拟更换人员须与投标配备人员具备同等条件,并按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5.投标报价

5.1本项目统一按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合同期内所有工程项目按统一的折扣率进行结算,结算时,折扣“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90.00%)。

5.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投标人报价统一按折扣率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合同形式

6.1本项目中标人的折扣率报价作为后续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施工合同按预算价乘以相应折扣率确定

6.2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每年合同期满,视承包人履约情况续签,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承包人续签资格,若有项目仍在履约或未履约完毕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履约完成。

6.3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履约总体评价若中标单位施工履约总体评价未达到80分,招标人有权不续签。

7.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报名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将在评标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元,待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所有投标人

递交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据上备注2025-JQWSXW-F1004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备注或备注有误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作出更正或补充说明。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账户名称:详询联系人;

招标人开户银行:详询联系人

招标人银行账号:详询联系人。

陈先生13705031590,郭先生15606073349

9.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元整(小写¥ 10000),合同履约结束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前,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金额的,承包人应在7日内补足,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

递交方式:中标单位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须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出,银行保函需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开具至工程服务期满之日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服务期满工程竣工合格无息退还。

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10.开标评标定标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18 (应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家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众对所有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18 (应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家投标人进行评审,前18家投标人合格的不足3个时,按照摇号排序替补9家(不足9家的,全部进入评审)投标人进行评审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

评标分值设置为投标报价92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施工组织设计4分(详见评分标准)。

采取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定标会议时,中标候选人不到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待中标候选人结果在军队采购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在纪委监督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共进行两轮随机摇号,第一轮由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随机摇号,确定各中标候选人企业代号;第二轮由企业代号为1的中标候选人随机摇号,按照摇出企业代号的先后顺序,确定预中标人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定标过程如有疑议应现场提出,定标结果不再进行公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预中标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付款方式

零星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甲方审核工程预算价的70%,待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后,结算款=审定结算价×折扣率×(1-3%)-首笔进度款,其中预留3%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时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零星维修项目按季度报送结算,不支付进度款,待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后,结算款=审定结算价×折扣率×(1-3%),其中预留3%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时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12.其他未尽事宜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先生0591-83300004

14.质疑与投诉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定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作出答复后即自动转入后续的招标工作环节(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由招标理机构受理受理电话:0591-83300004,联系人:王先生。

投标人应遵循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部分提出投诉,受理电话:18960861717,联系人:朴女士。

质疑或投诉必须由投标人实名提出,需提交书面质疑函或投诉书,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随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填写(证明材料和格式见投标人须知正文),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提出质疑的,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

质疑受理时间为受理期限内周一到周五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