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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清洗消毒器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公开征求意见公告(2025-JW04-W1003)

部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对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清洗消毒器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清洗消毒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5-JW04-W1003

二、预算金额100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医疗设备产品注册与备案资质、生产企业资质、经营企业资质相关要求,对供应商特定资格和医疗器械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标医疗器械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还需提供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清洗消毒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202572 -202578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反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11-66173708

电子邮箱:hbzdcgz@163.com

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2.建议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