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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寓住房供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5-JHBAGQ-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公寓住房供暖改造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2025-JHBAGQ-G1001
三、项目概况:

某公寓住房供暖改造工程通过在客厅和卧室增设散热器进行辅助升温的方式对公寓住房102户住宅原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进行改造。户型分别为A、A'、B、B'、C、C'等6种,每种户型17户,共计102户,每户面积约70平米。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80652.76元

3.最高限价:1080652.76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誉:2022年5月1日以来,未发生建质[2010]111号文件明确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国务院493号令明确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5.经营状况: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下同)财务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监管、冻结、破产状态。
6.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军队、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ohuid.gov.cn)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7)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7.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在有效期内;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注册单位为本单位且已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无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及不良记录。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山东省青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采购机构邮箱:z15666792736@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发放。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青岛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青岛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年7月10日10时00分;
踏勘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详见招标文件页);
踏勘现场要求:注意安全保密要求,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照,踏勘现场前将手机统一交招标人保管。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名人员到达现场。
投标人只组织一次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
本项目的踏勘人应在踏勘时间前24小时向招标人说明参加踏勘的人员情况,并在踏勘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到达踏勘集中地点,并进行签到确认。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每个单位1-2名人员参加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2-51819830/15666792736、13173210996
邮 箱:z15666792736@163.com
地 址:山东省 青岛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2-5181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