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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品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849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品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080000(元)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金星中路66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品配送项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品配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天磊,韩文广,杨华良,高彦春,王晓红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65.362.963.555.563.462.1230.092.12
1绍兴越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0.655.858.550.761.357.3830.087.38
1浙江素尚农业有限公司60.554.357.148.760.956.330.086.3
1浙江百菜园农产品有限公司58.552.255.947.553.153.4430.083.4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协议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8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柯桥区群贤路22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02539

质疑联系人:缪米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02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春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591430

质疑联系人: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655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