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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722]ZHCG[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集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92号 (乾龙新村16幢)三层8号 951,438.00元 91.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

工程类(福建集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 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蒋一平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1905480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 951,43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蒋炳武
评审专家: 吴国宏 谢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收取,100~500万元0.7%标准计算。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帐号:3505016774070000212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县第二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厨房、餐厅)改造:0.95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浦城县第二中学

地址:浦城县城关南浦北路152号

联系方式:138593729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180号(名桂首府)8幢1层111铺

联系方式:19959907732/18020961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潇浪

电话:19959907732/18020961258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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