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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网站第三方测评招标公告(2025-JHGDDZ-F9020(K))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网站第三方测评

二、项目编号:2025-JHGDDZ-F9020K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付(服务)地点

交付(服务)时间

★质保期

1

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网站第三方测评

24

网站升级改造、运维保障及拓展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第三方测评

1

由采购单位指定,包括武汉、北京

具体进度实施参照相应项目合同的要求,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能力提升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网站升级改造、运维保障及拓展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建设进度为依据

至验收交付之日起质保3年

2

24

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能力提升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第三方测评

1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的服务内容不得有缺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

(三)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设计标准和规范所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2.通过为军服务地方检测计量技术机构名录资质认可(附表包含软件测评)或具备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2725A)或已通过2725A现场审核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具备GJB 9001C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含软件测试),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联系人及须递交的材料

(一)申领时间:2025 7 7 日至 7 11 日(0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需提前预约采购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相关程序。投标单位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无论最终是否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领取的光盘均需返还

(四)申领联系人:毕老师 18271463014

(五)接受报名时供应商须递交的材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1份):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证明材料;(可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日期作为佐证材料,如最新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日期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历史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材料);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

5)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④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⑤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⑥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⑧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⑨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⑩其他书面声明。);

6)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欠缴证明不予认可(能体现未欠缴时间区间和月份数量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审计报告时间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不含)前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不含上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含)后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特别说明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判定;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0)保密承诺书。按附件内容要求填写盖章后提供;

1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按附件内容要求填写盖章后提供;

1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通过审核且具备保密资格,但证书未下发的,需由发证机构提供通过审核且具备保密资格的有效证明);

13)通过为军服务地方检测计量技术机构名录资质认可(附表包含软件测评)或具备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2725A)或已通过2725A现场审核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若已通过2725A现场审核,但证书未下发的,需由发证机构提供通过审核且具备测试资质的有效证明;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14)GJB9001C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若已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证书未下发的,需由发证机构提供通过审核且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证明)(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单位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请按上述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参照报名资料核对表(附件11)核对并提交报名材料。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 7 月 25 日09: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5 日0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7 25 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

办公电话:1827146301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程老师

办公电话:1552779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