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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场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024-JW02-F1016)(第1包)

一、项目名称:文化场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02-F1016

三、原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6日

四、更正内容:

1.原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更正为: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原公告“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3.因工作原因,7月1日-3日的报名资料将于7月4日统一审核,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更正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

原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65093395/99

七、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鄢老师

办公电话:010-6509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