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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供暖保障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年度供暖保障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5-2026年度供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服务地点:海淀区2个、丰台区2个、昌平区1个。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1.承包商负责合同期内锅炉及燃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以及各供暖区域供暖设施设备、供暖管线的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含终端散热器);各区供暖水、电、燃气费缴纳;各区洗澡锅炉运行管理;另有2处空气源热泵供暖单位,承包商须承担供暖季内供暖管线应急抢修服务(不需运营管理)。2.承包商月当年10月20日前进驻,检修各区供暖设施情况、内外管网情况、设备情况、住户基本情况等,10月30日前完成供暖前准备工作,确保可随时试供暖运行。3.供暖季结束后双方共同对锅炉及附属设施、供暖管线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后,服务合同方为合同期届满,否则承包商须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达到我方要求后,服务合同方为合同期届满。4.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0摄氏度,承包商应服从采购方监督管理,采购方可组织室内温度检测。5.供暖起始时间不得滞后于北京市统一供暖时间,承包商应根据采购方需求适当提前或延后供暖时间,费用按照合同总额÷120天×延长天数的方式结算。6.供暖期间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司炉工;司炉工要求如下:海淀区①8人、海淀区②2人、丰台区①2人、丰台区②2人、昌平区2人,须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入户维修暖气管线的能力,进驻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采购方可免费提供住宿(生活水电费由承包商支付),中标单位驻场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管理。驻场人员餐费按采购方相关标准由中标单位自行缴纳。7.对于供暖期间出现的应急故障,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承包商必须指派专业的抢修团队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抢修。8.服务期间产生的维修材料人工费等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需满足的要求: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相关服务),同时具有《城市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书》或《城市供热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645.30 2025年08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531103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