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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5-JKEQCZ-G1007)

2025年度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KEQCZ-G1007;

2.3建设地点: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2.4工程规模: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室内外门窗维修更换、室内外涂料维修、其他由甲方提出的维修需求。

2.5招标控制价:60万元;

2.6服务期:1年;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补充)说明等约定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等;

2.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

3.2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特定资质:

3.7.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7.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122823476@qq.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4.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做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地址详询招标人)。

5.2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7.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王共旭、王红

办公电话:15246753507、0451-84350178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7.2招标人:某部

人:阮先生

办公电话:0452-5972132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办

办公电话:1584613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