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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脑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2024-JQ20-W1029)

脑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Q20-W102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脑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20-W102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脑外科手术器械

详见第六章

1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

广州市越秀区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0万元

3.最高限价:7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2.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说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710日至717,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bzqzyycgzx@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731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7319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7319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江小姐、黎先生

办公电话:202-88686221020-88686222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任小姐、黎小姐

办公电话:020-8868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