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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意向公开(2025-JHHDGL-F1006)(第1包)

“某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本项目包括两部分:

1)系统功能演示视频制作。基于某信息化系统展示演绎相关业务流程。(2)某信息化系统原型开发。实现数质量信息综合展示;提供高效便捷检索功能;能够与其他信息化系统连通实现数据采集管理。

1.系统功能演示视频制作。负责整个影片的创意设计、脚本策划、分镜头设计、后期制作(包含数字高清校色、动画特效、剪辑合成、音效制作、专业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要求驻场制作。时长不低于5分钟。视频文件格式:MP4;分辨率为1080P4K1080P文件码率为10-50Mbps4K文件码率为30-100Mbps

2.某信息化系统原型开发。此系统能够演示整个工作的基本功能及数据流程,验证业务及技术的可行性,运行方式支持多种模式。具体部署环境要求如下:

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

数据库:国产数据库系统;

本地浏览器:奇安信浏览器、Chrome浏览器或FireFox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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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295972505@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参与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工单管理、质量监控管理类软件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协议签订后5个月内在山东烟台需求方指定地点交付。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需求方接收之日起12个月。

2.保修期:自质量保证期到期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对所提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4.投标人须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侵害第三方权益。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话:15966567972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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