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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2025-JWSCER-F3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SCER-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报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1、总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水利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行洪论证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以及建设部、水利部、四川省建设厅、水利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行洪论证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2、服务内容①制定工作方案。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②报告编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形成送审稿。③报审修改。成交供应商交付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后,应按规定参加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审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评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服务范围的内容做出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直到报告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评审通过后,向甲方提供审定纸质档及电子档材料;

3、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服务过程需符合国家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改水利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订第74号)、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及甘孜州、康定市水利局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用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和报告编制质量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②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名称、性质及规模等)、工程选址的合理性分析与建设方案比较论证、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和沿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情况、河道演变、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计算、综合评价、河势变化范围与程度,对河岸、河堤防护安全影响、防治补救措施与投资估算等(报告成果内容以最终通过专家评审的为准)。需完成地形测量、河道断面分析、防洪设计、河床演变及河床冲刷分析、技术编制等工作。评价项目所在河段的安全行洪能力与对河道演变、河势稳定的潜在影响程度,明确河道规划、河道划界成果、防洪标准,评价报告中需给出防护方案,提出项目在运行期与施工期应遵循的原则方法及可采取的防护治理措施等手段

四川康定

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具体以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130000元

3.最高限价:13000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执行。

5.本项目开标场地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其收费标准为:按标段(包件)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交易服务费,每标段(包件)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无明确中标金额或中标金额为零的项目,按5000元/标段(包件)收取交易服务费。参考文件为:“2024-12-31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愿进场项目交易服务及其他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四川省 甘孜藏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金融中心7号楼)四楼政府采购评标区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金融中心7号楼)第11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不得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产品质检报告

申领方式: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163704507@qq.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9150361535
邮 箱:1163704507@qq.com
地 址:四川省 甘孜藏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