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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域安防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5-JLNCYS-G1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区域安防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NCYS-G1010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某区域安防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3.2项目编号:2025-JLNCYS-G1010

3.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大理、宜良单位室外主干通道、值班室、文体中心、办公室、家属住宅区等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4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3.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公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1020681.12元。

3.6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2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须包含安防监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4.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报告编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查询截图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4.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4.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为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功注册登记备案的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主动缴纳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自愿承担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4.9 本项目为军队采购项目,必须遵守军队采购相关规定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昆明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云南省 昆明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云南省 昆明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2025年79日至2025年718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2.2招标文件售价为 0/标段

12.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招标文件获取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605624125@qq.com,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50756831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50756831
地 址:云南省 昆明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784205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