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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围挡改造意向公开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我单位库房围挡改造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

一、采购单位

湖北省(市、自治区)武汉市(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钢支撑、钢檩条、零星钢构件、钢板墙板、金属(塑钢、断桥)窗、外脚手架等。改造后库房由原本的开放式改为封闭式

三、概算金额

44.04

四、初步技术参数

详细参数需求见附件。

五、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完工验收完毕之日算起,项目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此项目在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24小时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响应服务36小时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等。

六、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

预计交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联系方式、意见反馈邮箱及截止时间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27-65032431(固话)/13261573189(手机)

反馈邮箱:429666484@qq.com

截止时间:2025725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监督部门反映。

监督人:先生,监督电话:027-650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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