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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公寓供电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2025-VB0204-G3001(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供电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VB0204-G3001(01)
三、项目概况:

某单位公寓供电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本项目特定资格: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项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电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或具备③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和②或具备③业绩要求。
①电力相关工程设计业绩
②电力相关工程施工业绩
③具有工程内容包括电力相关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3.9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经理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⑤未被列入投标人资格要求3.7所列的承诺书、⑥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⑧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⑨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0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年07月21日15:30
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具体地址待通知)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89341;18109880288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