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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鹿泉燃气接引工程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LZLZD-G104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鹿泉燃气接引工程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LZLZD-G1047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鹿泉燃气接引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批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泉燃气接引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燃气工程(包括PE管和钢管)、室内管道安装等工程等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以及完成市政燃气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工程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4 招标控制价:188776.85元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公司成立满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所有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867398155@qq.com,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4.2领取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美亮
联系电话:18010085383
地 址:北京 北京市